1.招标条件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经钟发改【2013】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计划总投资45万元,交货日期50日历天,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维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4、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5、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能证明其符合上述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8时,在钟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1日8时30分,地点为钟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钟祥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钟祥市承天中路
联 系 人:张益民
电 话:139869938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钟祥市承天中路19号
联 系 人:王长征
电 话:0724-4332650 1347735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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