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钟祥市柴湖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钟发改【201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大柴湖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湖北大柴湖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钟祥市柴湖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投资:2496.69万元,该项目采用厌氧-缺氧-好氧工艺,污水处理量为一期0.5万吨/天(远期2万吨/天),工期:360日历天,建设地点:钟祥市柴湖镇凌楼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B证;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3.3 在国内至少承担一个已完工的2万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钟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由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持法人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应为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4)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近五年类似业绩合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15时,地点为钟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钟祥市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zxs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大柴湖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钟祥市柴湖镇
联系人:王洋
电 话:150719360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钟祥市承天中路19号
联 系 人:余梦思
电 话:186719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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