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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教育局关于教育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8-23 来源:宏信致远 作者:宏信致远 点击: 0
钟祥市教育局
关于教育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项目招投标程序管理,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教育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意见所指的教育项目建设,是指使用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中央、省、市专项或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的项目,教育局补助资金及学校(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 严格招投标程序的管理。
1、严格实行招投标。所有教育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钟祥市教育局关于教育项目建设管理的补充意见》(钟教发【2015】5号)的规定,实行招投标。
2、严格资格审查。招投标报名时,项目单位要与招投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所有投标的单位严格资格审查。报名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到场参加身份确认、核实和登记。投标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和项目单位提供全面、真实、可信的报名资料,资料中须有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或在教育类似项目方面的建设经历,若发现资料不全、弄虚作假、资质不达标、买卖资质、无法提供工作业绩的,不能参与竞标。
3、签订承诺书。报名时,投标单位应按要求签订《钟祥市教育项目招投标承诺书》,对不能签订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实行“不良行为”登记制度。投标单位要公平、公开参与竞标,不非法串标、围标、买标、卖标。中标后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做到“谁中标、谁施工”,不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中标无效。若有违反,教育部门会同招投标监管机构将该公司及项目经理进行“不良行为”登记,禁止其承建教育项目。
第四条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钟祥市教育项目招投标承诺书
 
    为公平、规范参与                 项目的招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提供真实资料。严格按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和项目单位提供全面、真实、可信的报名资料,资料中须有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或在教育类似项目方面的建设经历,若资料弄虚作假、资质不达标、买卖资质、无法提供工作业绩,项目单位可以不予接受报名。
二、规范参与竞标。公平、公开参与竞标,不非法串标、围标、买标、卖标。中标后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做到“谁中标、谁施工”,不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中标无效。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教育部门有权拒绝本公司及项目经理承建教育任何项目,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不良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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